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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开规建〔2010〕2号-关于开发区重要项目初步方案比选及论证机制的通知
 

关于开发区重要项目初步方案比选

及论证机制的通知

 

各建设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范围内的规划控制,提高开发区的建设水平,以便项目方案在报审过程中得以顺利审批,请各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在规划设计项目方案时落实以下事项:

一、重要项目初步方案的比选

1、对于公共建筑项目、居住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大型工程项目,在初步方案设计时,建设方需邀请两家以上具有相应国家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参与设计,并提交至少三个不同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提供比较选择。

初步方案要求:a、彩色总平面图(明确标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);b、彩色效果图(明确标示建筑物所用材料);c、统一制作成简明A3文本2本(并包括电子光盘一张)。

2、方案比选完成后,按照比选结果深化设计方案提交正式报批方案。

二、重大项目初步方案的论证

对于开发区内重要公共建筑、大型居住项目、重要市政项目及其他必要的大型工程项目,在初步方案完成后,应邀请相关专家及部门进行方案论证,论证完成后根据会议精神,深化调整设计方案正式报批。

三、本初步方案比选及论证机制自2010110日起实施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昆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

二○一○年一月六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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